黨務校務公開實施方案
為切實推進學校實行黨務校務公開,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黨內法規(guī)以及中央《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中辦發(fā)[2010]29號)、省委《關于在全省基層黨組織中開展創(chuàng)建黨務公開工作示范點活動的實施方案》和衡水市政務公開暨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推進全市公共企事業(yè)單位辦事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在認真總結我校黨務校務公開工作實踐與探索的基礎上,對原《黨務校務公開方案》進行必要修訂和完善。
一、指導思想
黨務校務公開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按照上級有關黨務校務公開的文件精神,以解決廣大師生員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規(guī)范辦事行為,改進工作作風,增強辦事透明度,健全黨務校務公開的載體和途徑,強化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將黨務校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促進學校的穩(wěn)定、改革和發(fā)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公開的原則。黨務校務公開依據教育法律、法規(guī)、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進行公開。
2、堅持全面真實的原則。除涉及國家機密和依法受到法律保護的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外,都要主動公開,并且確保內容準確、真實、可信。
3、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實行黨務校務公開要從實際出發(fā),突出重點,講求實效,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義。
4、堅持簡便易行、方便群眾監(jiān)督的原則。實行黨務校務公開應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便于群眾知情,為群眾行使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創(chuàng)造條件。
5、堅持促進發(fā)展的原則。黨務校務公開與加強和完善學校內部管理相結合,以公開促和諧,以公開促發(fā)展。
三、主要項目和內容
做好黨務校務公開項目的清理、規(guī)范和目錄編制工作,是新形勢下推進依法治校,加強學校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實施黨務校務公開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按照省教育廳《關于編制黨務校務公開目錄的通知》精神和市紀委、市教育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確定黨務校務公開目錄如下:
(一)制度決策:包括學校簡介、發(fā)展規(guī)劃、重大決策與實施方案、機構設置、重要章程制度等事項。
(二)人事管理:包括教職工錄用、干部任免、職務評聘、業(yè)務考核、晉級晉職、進修培訓。
(三)黨員管理:黨員培訓計劃及落實;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及發(fā)展;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會議記錄。
(四)學生管理:包括獎學金、助學金發(fā)放,助學貸款,學費減免,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評選,學籍管理等事項。
(五)招生收費:包括招生(計劃、政策、報名條件等)、錄取(程序、分數線、結果等)、升學考試(高中升大學)、收費(學費、住宿費、課本費、資料費等)等事項。
(六)后勤服務:包括醫(yī)療、保險、工資、福利等事項;食堂飲食服務等事項。
(七)資產管理:包括學校財務預決算,財務收支,大宗物資設備采購,報刊征訂,基建項目招投標,房屋維修、改造等事項。
(八)糾紛處理:包括信訪辦理,校內申訴,爭議調解等事項。
(九)廉政建設:包括廉政制度、領導干部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十)其它應公開的項目及內容。
四、主要形式
(一)在校園顯著位置建立高標準的黨務校務公開欄,作為黨務校務公開的主要陣地和基本形式。
(二)開設公告欄、評比欄、榮譽欄和工作安排欄,將學校組織的各項評比情況、師生獲獎情況和學校近期重要工作安排等以欄目形式向教工公開。
(三)以文件、通知、通報、簡報、書信等形式公開。如學校重要的制度、決定、工作方案、教工出勤、教學常規(guī)檢查結果、考試成績分析以及需要教工知曉的上級文件、評職或評模條件等都以書面形式發(fā)至全體教工。學生收費,以書信或收費卡的形式向家長說明收費項目、金額等,并由學生本人簽字。
(四)充分發(fā)揮教代會和全體教職工大會、家長會的作用。每個學期末,由校長代表領導班子向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做述職報告,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項及教職工關注的熱點問題(如經費收支)提請教代會討論和審議。家長會上通報學校招生、收費和教育教學改革、管理的情況。
(五)大力推進網上公開。結合“數字化校園”的建設,在校園網上開辟了黨務校務公開專欄,面向社會依法公開有關信息,豐富黨務校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
五、基本程序
(一)認真上報黨務校務公開的資料。按照黨務校務公開目錄確定的項目和內容,各處室制作公開資料,要求內容真實、全面、具體,形式規(guī)范,報工作小組,經黨務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和監(jiān)督小組討論通過,由主要領導簽字后公布。
(二)及時收集教職工和社會各方面對黨務校務公開的意見、疑問和要求,并及時答復,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將每次公開的有關資料和群眾反饋意見認真存檔,由法制處專人管理。
六、公開時限
公開的時間要與公開的內容相適應,做到:定期公開與不定期公開相結合、長期公開與階段性公開相結合。有關規(guī)定制度要長期公開;常規(guī)性工作要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要及時公開;臨時性工作要隨時公開。對于重大或復雜的問題,應根據公開后的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必要時可再次公開。
七、責任追究
(一)責任追究的對象。主要指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務校務公開工作領導責任的各處室及其具體工作人員。
(二)責任追究的內容。學校在推行黨務校務公開工作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黨政聯(lián)席辦公會予以責任追究。
1、對上級關于黨務校務公開的部署和要求,不傳達貫徹,不組織實施,不檢查、落實的;
2、對黨務校務公開工作敷衍塞責,所提供的公開內容失真、失實、殘缺遺漏或搞虛假公開的;
3、工作作風浮躁馬虎、拖拖拉拉,應及時公開而未及時公開,或沒有嚴格按程序進行公開的;
4、組織紀律觀念差,不按上級有關要求和本校黨務校務公開制度執(zhí)行的;
5、違反黨務校務公開的有關規(guī)定而影響教職工隊伍思想穩(wěn)定,造成不良影響的的;
6、工作中存在問題而不聽批評,不服指導,不予整改的;
7、在檢查考核中,教職工對各處室黨務校務公開工作“滿意”或“基本滿意”率之和低于60%的;
8、檔案管理不規(guī)范,造成有關資料混亂或缺失的。
(三)責任追究的處理方式
1、個別批評教育,并責令其整改。
2、全校通報批評,并責令其整改。
3、全校通報批評,記入個人量化考核,每次記-0.2至-1分,并責令其整改。
4、取消本處室及其個人當年的評模、評優(yōu)資格。
5、對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黨組織關系、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并在一定范圍內宣布。
八、建立健全黨務校務公開工作保障制度
1、例行公開制度。列入黨務公開目錄的事項,按規(guī)定及時主動公開;暫時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報上一級黨組織備案。公開事項如需變更、撤銷或者終止,由制定黨務公開目錄的黨組織批準,報上級黨委備案后及時公布并做說明。
2、依申請公開制度。黨員、教職工可按有關規(guī)定向支部申請公開相關黨內事務。對申請的事項,可以公開的,學校支部應向申請人公開或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暫時不宜公開或者不能公開的,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向申請人說明情況,可以不作公開。申請事項及辦理情況應報上一級黨組織備案。
3、監(jiān)督檢查制度。為了做好學校黨務公開工作,通過聘請教職工代表、民主黨派人士、學生家長等作為黨務公開監(jiān)督員等方式,加強對黨務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